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2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央支行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哈尔滨银行罚款)〔2019〕5数字,6)显示,广州合利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黑龙江分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央分行罚款20万元,相关责任人罚款1万元。
根据合利宝官网,合利宝作为支付技术赋能平台(T2B2C),总部位于广州珠江新城,成立于2013年7月19日。目前,合利宝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全业务支付营业执照,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据业务(覆盖全国),具有跨境人民币业务资格,是中国领先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合利宝也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理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网络支付应用委员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金融技术专业委员会的成员。2019年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续展名单,广州合利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成功续展了支付营业执照。
合利宝隶属于上市公司仁东控股(股票代码:002 ** 7.SZ),它是其生态系统的核心环节。仁东控股业务涵盖第三方支付(跨境支付)、信用调查、大数据、包容性金融、供应链、保理、资产管理等创新金融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 ** 2019年11月21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乌银)〔2019〕第8号)显示,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新疆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使用同名单位结算账户。2.特约商户为个体工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使用其同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中国人民银行 ** 中央支行对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处以7万元罚款。
2019年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州分行处罚广州银罚字(2019)7号,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1罚款53万元,总罚款81.61万元;
2016年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作出处罚对广州合利宝支付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根据广州银行罚款(2016)5号文件,合利宝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和银行卡收据业务管理规定而被处以罚款7.5罚款一万元。
以下为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央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备注
1
黑龙江分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哈银罚〔2019〕5号
哈银罚〔2019〕6号
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单位罚款20万元,相关责任人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央支行
2019-12-06